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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 2016-01-23 16:20:00
来源: 市发改委
作者: 发改委
责任编辑: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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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现公布2015年度咸阳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自查报告。2015年,市发改委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委职能,完成了《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一是专人领导、专人负责,着手组织清理内部规范性文件。二是成立了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组织、推进、指导、协调。三是修编了了我委《咸阳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咸阳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咸阳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咸阳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咸阳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明确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并设计了相关文本,在互联网上公布。五是健全完善了咸阳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委已主动公开信息1993条,其中:主信息1872条,工程建设领域公开154条。

二、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在委党组的带领下,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思路,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一是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推行信息公开,实行办事责任制,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得以增强,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二是优化了投资环境,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自推行信息公开以来,各处室进一步公开了办事程序,把企业、公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同时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项目评审的科学性、规范性,收到良好的社会反映。三是强化了权力的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在推行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各职能部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把重点放在容易产生腐败的政务事项和关键环节上,实现从事后惩腐到事前防腐的转变,较好地促进了源头治腐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委、省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委对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开会强调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落实相关责任要求,对强化发改委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年初,委党组就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运行机制,保障公民及全社会对省发展改革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打造公开透明、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的文明机关。同时要求,机关各科室一定要按照全省统一的部署,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健全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委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要求相关科室严格按流程办事,并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建立委主任李忠平担任组长,其他委领导担任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三级联动的信息公开网络,为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二是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委内的主任办公会议上,细化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相关责任。要求全委干部职工和全系统都把加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三是制定了相关公开办法通过发改委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各个环节和办理时限全部亮出来。四是设立了专门的咨询投诉电话,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投资者提供项目审批咨询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委党组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委各科室的配合。但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去思考,需要去改进和提高。一是公开信息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公开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就是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初级信息多,深加工的信息少。二是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难以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信息的界定,不是很明确。致使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全、不快、不新的现象。

2016年,我们将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是信息中心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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