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4000160133834/2024-0007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咸发改粮食〔2022〕192号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2-04-18 有效性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10-18 11: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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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发改粮食〔2022192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按照省粮食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粮发明电20222号)精神和市政府近期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将《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采取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限期挂牌督办等方式组织推进。首次检查时间为421-29日,后续将适时开展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418










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在粮食企业中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大检查,要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坚持标本兼治,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标准制度规范,着力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切实防范、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市粮食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仓储与规划科牵头,会同粮食与物资储备科、财务与统计科组成3个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分别赴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在后期分阶段适时组织隐患问题回头看、评估分析和经验总结,对重大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做到问题隐患清零,确保我市粮食系统长期安全稳定。

、检查内容

(一)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粮食企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是否落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生命重于泰山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情况。学习宣传202191日最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2、各粮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3贯彻落实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粮发明电20221号)、《咸阳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咸粮展发202077号)、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整治方案的通知》(陕粮仓发202033号)、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陕粮仓发202045号)文件情况。

(二)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各粮食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责任是否到人;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是否制订消防应急预案,预案是否经过演练并确保效果;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和争取指导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救援线路是否设计合理。

2、对露天存粮等重点防火区域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别是囤垛间距和消防通道落实规定的情况、使用PVC双面涂塑苫布等有阻燃效果的材料对露天囤垛进行围盖的落实情况,以及风雨天气人员值守和禁止作业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3、是否对库区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有严格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存在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或搭设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巡检;是否杜绝库区吸烟等严重违规现象,是否有防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储粮区的制度和切实措施;库区内是否存在无关的易燃物堆积且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4、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有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各单位、企业是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外墙门窗障碍物。

5、筒仓及其进出仓系统和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油罐和油脂加工厂房防火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避免溶剂挥发在局部空间积聚的合理通风散气措施;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发火花、静电隐患等。

6、药剂库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防盗门双人双锁管理和药剂领退用登记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和防盗条件;是否存在报废药剂尚未处置的情况;药剂使用设施、设备及其附件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熏蒸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到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7、粮油检化验室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化学试剂、供电线路、试验用气瓶、水路、消防设施、三废排放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三)粮食仓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对粮食收购现场和粮食进出仓等作业是否有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是否存在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以及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就装粮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鉴定,私自进行仓房改造,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是否存在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人员未经岗前培训无证上岗、登高或进出仓粮面作业不系安全带(绳)和无安全带(绳)系留装置等情况;是否对重要部位设置了安全专员监护;危险位置是否加装安全防护栏并保证有效,高空过道是否稳固安全。

2、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未及时处理情况;是否有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食混存的情况;保管员和主管领导对储粮安全的例行检查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企业上级机构和主管部门是否开展对粮油安全度夏工作的检查。

3、是否做好防汛各项物资及措施准备;是否提前将位于行洪水患区的粮食转移至安全地带;重点储备粮库有无准备防范意外粮食水湿的储粮防霉剂;是否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防范重大危险源和潜在洪涝隐患;是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4、是否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和巡查值班制度;是否对外包作业和出租仓房等薄弱环节加强管理,设置专人监督检查;出租仓是否影响仓房结构及消防安全,是否影响其他仓房储粮安全。

、实施步骤

起止时间:20224月至11月。分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20日前)。各县市区粮食行政部门要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所有粮食企、事业单位要对所有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检查结果逐项记录;按规定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查出隐患限期治理,并及时向当地粮食行政部门报告。

(二)全面排查(421日至53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分组对各县市区、各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情况组织全面检查。对辖区内粮食企业的逐一现场检查,排查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方案。一是对企业自查记录进行核对,再进行详细检查。二市对普查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记录,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双方签字。三是跟踪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结果要实地核查,并将整改结果记录在案,作为今后发生问题事故追责的依据。

)集中整治(6月至9月底)结合夏季粮油收购工作检查,我委将适时对全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对重点企业、事故多发企业和前两个阶段整改仍然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并在整个大检查期间随机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情况;必要时会同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或专项检查。

)巩固提升(10月至11月)。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验与成果,切实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粮食行政部门要930日前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总结报告上报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检查专项行动后,各单位还应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对粮食企业明察暗访,重点审视隐患是否反复,整改是否到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粮食局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420日前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全面实行属地检查。根据2021年国家最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县市区粮食行政部门要对属地范围所有粮油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从事粮油业务的企业和涉粮单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要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对安全隐患和非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铁腕治理,决不姑息。对不认真整改以及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及时会同安监部门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特别是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找问题、自查隐患、主动整改,并自觉接受粮食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台账,及时对大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和研判,不断推动大检查深入有效开展。

(四)明确整改责任。对一切安全生产隐患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坚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既要突出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又要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不留死角、不讲情面、不走过场。各县市区粮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库点、逐一环节进行验收,做到有库必到、有厂必查、查必彻底。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检查和整改结果均要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存在严重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典型案例要依法严处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要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五)解决重点突出问题。消防安全是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存在露天储粮地区和企业是检查重点。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工作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方案及措施、总结工作经验与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夏粮收购、粮食库存清查全过程。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要以大检查为契机,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大检查,解决实际问题,并督导企业彻底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切实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上见成效,坚决打好这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硬仗。

(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分析总结本地安全生产情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排查整改制度,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理。特别是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中之重,把打非治违作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抓手,坚决杜绝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联系人电话:杜舟 029-33212985

电子邮箱:1542738997@qq.com

附件:1.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检查安排表;

2.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附件1

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安排

421-429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成立3个督导组开展工作。督导检查中除检查各市区县粮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还要检查各市区县粮食收储企业,粮食加工企业,每个市区县应检查不少于1个粮食收储企业或粮食加工企业。具体时间各组自行安排。

第一组

长:孙启超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王锋粮食与物资储备科负责人

员:张栋(粮食与物资储备科副科长)

检查单位:渭城区、礼泉县、乾县、永寿县

第二组

长:孙典锋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财务与统计科科长

员:曹嘉(粮食与物资储备科四级主任科员)

检查单位:武功县、兴平市、秦都区、三原县、泾阳县

第三组

长:杜俊博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赵高峰仓储与规划科科长

员:杜舟(仓储与规划科四级主任科员)

检查单位:长武县、彬州市、淳化县、旬邑县


附件2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台账(2022年   月)

序号

单位名称

责任人

隐患
类型

发现时间

隐患描述

整改

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
责任

整改时限

投入资金

整改完成时间及结果

验收人及验收时间

备注

















































































































填报说明:1.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内容主要是安全责任区的责任人自查发现自身难以整改的隐患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
2.安全责任区的划分要具体到人,完成整改时间在整改后填写,非计划时间。
3.隐患类型有防汛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防爆安全、基础设施、设备安全、危险化学药剂、安全保卫、作业安全、其他10类,不得自行填写。
4.以后除填写当月隐患台账外,还需填写前期隐患整改情况,包括“投入资金”和“完成整改时间”等内容。
5.不得擅自合并、删除表格格式,前期上报的隐患不得删除、不得调整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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