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4000160133834/2024-00065 主题分类 教育
文号 咸发改价费〔2021〕603号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2-01-19 有效性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 阳 市 教 育 局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咸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 机构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24-10-17 15:16:14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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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咸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

机构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县发改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2140)精神,有效减轻义务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


知》(陕发改价格20211692)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管理形式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二、列入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范围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育监管厅函20213)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对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

三、收费标准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咸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班型

基准收费标准

课程

时长

浮动

幅度

城区

(秦都、渭城)

各市县

10人以下

25/课时·

23/课时·

45分钟

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10-35

20/课时·

17/课时·

35人以上

15/课时·

12/课时·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可以在此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线下培训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四、收费方式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可按培训周期或按培训课时收取培训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按课时收取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不得在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期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出具正规发票,培训学员索要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收费信息公开。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按照明码标价相关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退费和收费减免规定、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规范培训服务合同。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要认真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自觉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收费环境。

(四)强化收费行为监管。各级教育、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价格政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121日起执行。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阳市教育局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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