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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0160133834/2025-00024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6号建议的 答 复 函
时间: 2025-08-11 09: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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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军代表    

感谢对我市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的第256号《关于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委工作职责,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双碳目标为导向,坚持集中式、分布式并举的原则,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目前发展势头良好,各地装机规模迅速增长截至20253月底,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成并网达226万千瓦,占全市可再生能源项目装机总量的56.4%。其中,争取纳入全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整县推进试点县三原县、武功县项目2个,总装机24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三原县完成装机容量39.1万千瓦,超额完成试点工作目标在全省26个试点县排名领先,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受到省发改委通报表扬;武功县建成装机容量10.1万千瓦,完成试点任务。

二是强化市场规范引导。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我委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和《陕西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市国网公司,印发实施《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促进电力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通知》,从项目备案、开发建设、接入评估、并网验收、安全监管等多方面,系统性规范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同时,开展了全市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工作,查处问题6项,涉及农户1000余户,特别是责令淳化县和永寿县废除与国家政策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程序,提升了项目管理水平。

三是持续探索“光伏+新模式。我委牵头创新实施了光伏+清洁取暖+和美乡村试点项目,选择泾阳县金星村、礼泉县肖东村两个村开展试点共建设了119户,装机容量4.5兆瓦2024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网,供暖发电情况良好今年初,在三原县、兴平市、旬邑县、永寿县初步选定8个建设条件成熟的村实施光伏+清洁取暖+和美乡村示范项目,截至目前,三原县长坳村项目已建成(26户、1.7MW),并向电网公司提交并网申请,其余7个村已全面开工建设,力争6月初全面建成并网。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在优化全市能源结构、节约土地资源、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的同时有效保障了农村地区群众温暖过冬、振兴乡村经济发展,促进群众增收。

四是全力提升配网供电能力。随着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快速增长,市发改委高度重视全市配电网供电能力,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20232024年共争取1845.3万元。2024年全市配电网建设完成投资8.67亿元、同比增加58%。新建及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1231.66公里,新建及改造配变680台,新增配变容量220.15兆伏安,户均容量提升至3.07千伏安,同比提升了15.4%,解决永寿、旬邑、长武、淳化等配电网薄弱地区的电压和供电能力问题,做到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建成即并网。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标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紧盯政策导向强化项目谋划。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61日后新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含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全面实行“机制电价”。根据初步预测,“机制电价”通过竞争取得电价,将低于保障性项目电价,预计全省新建光伏上网电价将大幅降低。后续谋划建设的“光伏+清洁取暖+和美乡村”等分布式光伏项目,我委将紧盯中省机制电价实施细则出台后,根据政策变化,科学研判项目可行性,适时调整项目建设方案。

是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把控开发企业准入企业投资、设计、安装和运维的相关资质审查,对有不良信誉和违法记录的企业,严禁在咸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所有项目开发必须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项目设计应考虑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合理配比,以逆变器容量核算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减小公共电网运行压力,所依托的建筑物应具备合法合规性,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率应用。

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责任落实。将进一步夯实产权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设计、施工、运营。严格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日常检查与安全维护,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全生命周期运行安全。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材料、先进工艺,保障项目建设运行安全,提高发电效率。

四是积极推动绿证交易。按照《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要求,简化国家可再生能源建档立卡系统审核流程,系统学习《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和相关绿证交易规则。加强与国网公司沟通衔接,争取省发改委制定出台绿证绿电交易政策性文件,给予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经济补偿,激活开发企业投资积极性。

是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分布式光伏政策宣传力度,畅通咨询、投诉等渠道,在帮助广大群众认识分布式光伏积极作用的同时,客观公正告知户主实施分布式光伏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金融风险、合同漏洞和其他潜在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为全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咸阳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期待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郝巍   电话:029-33360380)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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