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冬季取暖问题的建议》(第0111号)收悉。结合我委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是实施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更是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的民心工程。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市发改委协同联动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紧盯取暖设施使用、禁燃区管控、农村住房节能改造、生物质综合利用、散煤监管等关键环节,及时开展调度,打好部门联动主动仗,下好清洁取暖“一盘棋”。会同市财政局、国网咸阳供电公司、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先后两轮次深入12个县市区、70多个镇和社区、150多个村、1000多户农户,开展了农村清洁取暖专题调研,安排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利用春节回乡过年期间开展清洁取暖问卷调查,多方面摸清农村清洁取暖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优化补贴流程、细化补贴发放和回收办法等,先后制定印发了《咸阳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咸阳市2023—2027年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工作方案》和清洁取暖9个专项方案。2023-2024年采暖季运行补贴涉及74.5万户,其中煤改电62.1万户,煤改气8.7万户,煤改生物质3.7万户,中省市县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针对您提出的“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不断加强农村供暖保障、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等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充分采纳,在以下四个方面积极推进。
一、主动建议,积极争取政策。由我委牵头起草,多方征求意见,并先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0月12日,印发了《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23—2027年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23〕118 号),文件中明确规定补贴时限延续到2027年采暖季,通过“先补后用、到期收回、补量不补钱”原则,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村居民户用电量、用气量或生物质燃料进行补贴,每户享受一种取暖方式的运行补贴;将试点期间的运行补贴标准由不高于500元/户/采暖季提高至不高于600元/户/采暖季。2023-2024采暖季“煤改电”户补贴资金已统一拨付至省级电力直收账户,电力部门每月按照煤改电补贴代发流程进行费用结算,“煤改气”补贴已按照上年度用气量提档兑付充值到用户气卡,“煤改生物质”燃料采暖季前已发放到位。同时,将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制定农村供暖工程规划设计等内容列入正在起草的“十五五”规划之中,确保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强化运行督导。市委、市政府实行市县镇村四级包联责任制,市级部门对口指导,县级领导包抓镇办、县级部门和镇办包抓村组,镇办干部包街到户,层层夯实责任。市财政列支专项资金,对空气质量改善明显、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率高的县市区、重点镇办、主城区城中村分别实行以奖代补,提高群众使用清洁取暖设备的积极性。进入采暖季后,逐月对清洁取暖运行情况开展分析,2023-2024采暖季五个月“煤改电”用户电量合计为7.01亿千瓦时,净增0.82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散煤消费4.5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01万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0.36万吨,有效助力全省散煤治理清洁取暖工作。采暖季户均电量为1142.01千瓦时,同比增长13.26%,清洁取暖用电水平逐步攀升,设备使用率逐步提升。
三、项目带动,促进综合利用。为进一步加大基层县区秸秆综合利用,从3月4日开始,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市发改委成立专题调研组,由委二级调研员槐文军、副主任叶中辰带队,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对我市6个县市区30个样本点、渭南2个县区开展实地调研,以摸清我市生物质产出和利用现状,秸秆综合利用等清洁取暖燃料加工项目引进和建设情况,同时提出对下一步秸秆综合利用和产业布局合理化建议。另一方面,积极招引项目,扩大本地清洁取暖燃料生产量,方便群众购买廉价燃料,进一步降低群众清洁取暖成本。
四、全面覆盖,广泛宣传动员。为了让群众真正养成良好的取暖习惯,充分发挥清洁取暖设备作用,开展“六个一”专题宣传活动,即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制作一批宣传展板、发送一条全民提醒短信、发放一批政策通告和宣传册、制作一批视频公众号和小视频产品、举行一次政策解读专题访谈,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开展进村入户活动,动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专职巡查网格员、村干部3支队伍通过村委会大喇叭、入户宣传、张贴明白卡等方式,为群众算清“经济账、环保账、健康账”,争取群众支持理解。联合市电网、三大运营商对“煤改电”用户推送公益宣传短信,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活动,推动清洁取暖家喻户晓。
非常感谢对咸阳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期待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