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少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的建议》(第0194号)收悉,结合我委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转型。近年来,在“双碳”目标大背景下,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能源结构,充分落实能源安全战略,我市坚持优化布局,集约节约的原则,结合全市风电光伏资源禀赋,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1-2023年我市共争取保障性并网项目总装机325万千瓦,约占全市总装机规模的60%以上,电力结构进一步优化。争取纳入全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整县推进试点县2个,总装机24万千瓦,三原县试点任务完成率排全省26个试点县第一名,受到省发改委通报表彰。全市建成并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个,装机6.5万千瓦,日处理垃圾量2800吨,资源循环利用进一步优化。
二是规范新能源项目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关于开展陕西省 2024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优化新能源建设营商环境,规范开发秩序,目前我市新能源开发建设秩序良好。印发实施《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促进电力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通知》,从项目备案、开发建设、接入评估、并网验收、安全监管等多方面,系统性规范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分布式光伏管理水平。
三是积极推动绿证交易。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要求,我委简化国家可再生能源建档立卡系统审核流程,要求在建、建成可再生能源项目及时在平台更新核准、开工、在建、并网等项目信息,为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和绿证交易提供数据支撑。积极组织参加全省节能降碳能力提升培训会,系统学习《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和相关绿证交易规则,为下一步推行绿证交易打下理论基础。加强沟通衔接,争取省发改委制定出台绿证绿电交易政策性文件,给予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经济补偿,激活开发企业投资积极性。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以“双碳”目标为背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分布式光伏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介光伏发电项目优势,帮助广大群众认识分布式光伏积极作用。提供咨询、投诉渠道,化解群众产生的误解和知识盲区,提升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帮助群众了解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流程、运营方式,合理规避风险,提升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为全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下一步将认真对标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紧抓谋划布局项目。结合咸阳风光资源禀赋情况,坚持科学布局、集约节约的原则,做好2024年风电、光伏项目布局工作,认真梳理前期项目,审核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项目科学性、可行性,为2024年及以后保障性并网项目申报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二是紧抓项目建设进度。光伏、风力发电项目是推进能源转型升级,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主要抓手,我们将督促各有关县市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紧盯时间节点,强化具体措施,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对在建项目逐一制定问题台账,做好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抢抓建设黄金期,加压加力、提速提效,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三是积极开展创新试点。新能源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10性新兴产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我们将按照省市“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在旱腰带地区推进“光伏+生态治理”项目,进一步将能源结构和生态治理相结合。在旱腰带地区创新研究“光伏小麦”农光互补项目,开展光伏+粮食系统性试验研究,光伏发电的同时能达到小麦基本稳产。在全市推进“光伏+供暖+乡村振兴”试点项目,不断优化全市能源结构、节约土地资源、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的同时有效保障农村地区群众温暖过冬、振兴乡村经济发展,促进群众增收。
四是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规范发展。将进一步夯实产权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设计、施工、运营。严格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日常检查与安全维护,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全生命周期运行安全。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材料、先进工艺,保障项目建设运行安全,提高发电效率。
非常感谢对咸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期待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