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市带县”模式,加大对县域融资平台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17号)收悉。结合我委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积极推动“市带县”模式支持各县市区平台公司发展。长武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整合前资产7.6亿元,截止2023年底资产规模为9.78亿元。2023年,我委支持长武县平台公司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方式获得市场化融资6700万元,通过苏陕协作获得扶贫资金800万元。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市场化改革的工作要求,巩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整合升级工作成果,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咸阳市县平台公司市场化改革实施意见》(咸办字〔2022〕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及市县两级国有平台公司拟稿,于2022年11月印发了《咸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整合升级“市带县”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咸政办函〔2022〕154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场主导、依法规范、集约高效、持续发展的原则,纵深推进“市带县”模式。
按照《咸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整合升级“市带县”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实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资本重塑和资产重整,有效防范化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债务风险,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4月我委对各县市区进行了融资平台整合升级考核工作。
非常感谢对咸阳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期待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