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第0297号《关于强化管控保障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委工作职责,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光伏市场活跃,装机容量迅速增长。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双碳”目标为导向,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展势头良好,各地装机规模迅速增长。截至2024年3月底,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成并网达107万千瓦,占全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装机总量的45%。其中,争取纳入全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整县推进试点县三原县、武功县项目2个,总装机24万千瓦,三原县完成装机容量23.56万千瓦,超额完成了试点任务(14万千瓦),在全省26个试点县市区排名第一,受到省发改委通报表彰。
二是加强市场规范引导,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我委根据《国务院关
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和《陕西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市国网公司,印发实施《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促进电力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通知》,从项目备案、开发建设、接入评估、并网验收、安全监管等多方面,系统性规范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分布式光伏管理水平,为促进电力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引领。
三是积极探索新模式,促进新能源项目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光伏+”新模式。集中式光伏方面,依托泾阳县北部旱腰带地区,布局2个光伏+生态矿山治理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5万千瓦,目前已并网16万千瓦,进一步将能源结构和生态治理相结合。创新研究旱腰带地区农光互补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利用创新型应用平单轴光伏支架+透散射板间隔组合补光技术,开展光伏+粮食系统性试验研究,在光伏发电的同时能达到小麦基本稳产,后续将进一步分析2024年度试验数据,确定最优“光伏小麦”发电站设计参数,制定高效集成技术方案。分布式光伏方面,参照铜川模式,积极探索“光伏+供暖+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在秦都区、礼泉县、泾阳县确定三个项目试点村,正在完善项目实施方案,预计今年采暖季前完成三个试点项目建设,项目的实施在优化全市能源结构、节约土地资源、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的同时有效保障了农村地区群众温暖过冬、振兴乡村经济发展,促进群众增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标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把控开发企业准入,严格企业投资、设计、安装和运维的相关资质审查,对有不良信誉和违法记录的企业,严禁在咸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所有项目开发必须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项目设计应考虑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合理配比,以逆变器容量核算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减小公共电网运行压力,所依托的建筑物应具备合法合规性,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率应用。
二是强化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责任落实。将进一步夯实产权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设计、施工、运营。严格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日常检查与安全维护,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全生命周期运行安全。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材料、先进工艺,保障项目建设运行安全,提高发电效率。
三是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分布式光伏政策宣传力度,畅通咨询、投诉等渠道,在帮助广大群众认识分布式光伏积极作用的同时,客观公正告知户主实施分布式光伏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金融风险、合同漏洞和其他潜在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为全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咸阳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期待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