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5-11-19 16:04:00
来源: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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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中、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物价、粮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全市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实施、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机制;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重大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分析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产业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建议、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

(三)负责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和实施,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拟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统筹中、省、市政策性建设资金项目申报和安排,指导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拟订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协调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重大项目评估督导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拟订产业发展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综合性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

(六)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有关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计、民政等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职责,组织制定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协调推动能源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供工作;负责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统筹推进全市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九)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重大规范性文件,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统筹协调的相关工作;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牵头组织实施苏陕协作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出我市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有关工作;承担西部大开发、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市铁路建设有关工作。

(十)负责拟订有关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提出价格调控建议;负责全市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

(十一)负责拟订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工农产品成本调查,组织开展全市价格鉴定、认证工作。

(十二)贯彻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粮食仓储和物资储备有关政策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及储存、运输技术规范。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产品和原材料进出品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市级储备物资计划和品种目录。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粮食(含食用油)、救灾物资、棉花、食糖等市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预警粮食市场动态,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应急、救灾、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指导协调粮食购销、粮食产销合作,协调推动全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十四)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进步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拟定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协调推进黄河流域省市际协商合作。

(十六)承担市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暨西安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议定事项;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建议、协调督促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评价考核;做好与省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安市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对接。

(十七)统筹推进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中长期规划和行动方案,研究分析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重大问题。

(十八)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的组织实施。根据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承担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备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与国防紧密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

(十九)研究拟订中心城区轨道交通中长期发展战略、线网规划、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地铁线路规划设计工作,组织申报各项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等;研究提出轨道交通建设模式、资金筹措、建设时序、运营管理等方案;组织协调地铁工程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管、资源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规划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6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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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李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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