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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22-05-24 18:30:00
来源: 市发改委经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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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武功县、长武县发展改革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2022741)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以下简称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作用。

二、分解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我市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250万元,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550万元,计划带动就业130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4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计划带动就业30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40万元,占中央资金的比例为16%

(一)实施范围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重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以及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地区倾斜。

(二)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包括《陕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已明确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公益性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林业草原产业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四)下达方式。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清单下达(附件2。各有关县(市)要认真完善可研报告(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项目清单中明确项目名称、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带动农村群众就业人口规模、计划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及比例,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三、组织实施

有关县(市、区)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发展改革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村委会等主体的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监督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与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项目业主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按照自建自管自营等方式实施项目,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稳步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比例。强化劳务报酬发放的全过程监管,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应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表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市级和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复制推广2020年以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的作用。

(四)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加快或简化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调度和实地指导,适时对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附件:1. 咸阳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

赈任务计划

2. 咸阳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

        代赈任务计划项目清单

3. 咸阳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

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以工代赈任务)

4. 咸阳市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绩效目标表(以工代赈任务)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524

附件1
咸阳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以工代赈  任务计划
序号 市  县 合计 中央财政
分县规模
省级财政
分县规模
计划带动就业人口规模 计划发放劳务报酬 主要任务
(万元) (万元) (万元) (人) (万元)
咸阳市 800 250 550 130 146.5 组织一批实施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全力组织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务工就业,稳步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6 长武县 250 250
30  40
7 武功县 250
250 45  51
8 泾阳县 300
300 55  55.5

附件2
咸阳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项目清单
序号 市 县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下达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
下达省级财政资金
(万元)
其他投资
(万元)
计划带动就业人口
(人)

计划发放劳


务报酬

(万元)
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
咸阳市(5个项目)
1076  250  550  276  130  147  18.31%
1  长武县 长武县亭口镇樊罗至川丰道路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硬化道路2.94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4.0米,配套挖方路段设置混凝土排水边沟及部分道路安防设施。 399  250 
149 30 40 16.00%
2  武功县 普集街办洪寨村生产路硬化及灌溉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改造乡村道路0.9公里,面积3430平米,新修灌溉管网1200米。 95.9 
80  15.9 20 17 21.25%
3  武功县 普集街办史家村生产路硬化及灌溉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硬化生产道路(田间道路) 2.4公里,宽度3米,铺设灌溉水管2公里。 201 
170  31  25 34 20.00%
4  泾阳县 泾阳县中张镇金星村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村内道路两侧排水渠2300米、宽0.4米。 80 
50  30 10 9.5 19.00%
5  泾阳县 兴隆镇齐家寨村道路改造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硬化生产道路道3.51公里、宽度为 4米。 300 
250  50 45 46 18.40%


附件3
咸阳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以工代赈任务)

专项(项目)名称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
任务
主管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期限 2022年
资金金额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50
其中:财政拨款 250
其他资金 0



目标1: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

目标2: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就业技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数量指标 国家级乡村重点帮扶县

省级乡村重点帮扶县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以及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地区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群众务工收入 ≥4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项目区生产生活和发展条件改善程度 有所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附件4
咸阳市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以工代赈任务)

专项(项目)名称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
任务
主管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期限 2022年
资金金额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50
其中:财政拨款 550
其他资金 0



目标1: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

目标2: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就业技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数量指标 国家级乡村重点帮扶县

省级乡村重点帮扶县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以及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地区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群众务工收入 ≥107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项目区生产生活和发展条件改善程度 有所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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