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淳化县、礼泉县、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县域〔2021〕1884号)要求,现将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控收益对象和建设领域。本次计划安排我市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650万元(含劳务报酬不低于247.5万元)。受益对象为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优先吸纳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建设领域包括
《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已经明确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公益性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林业草原产业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各县(市)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受益对象、建设领域要求,不得超范围使用以工代赈中央资金。
二、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内涵。各县(市)要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通过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尽最大可能满足当地群众务工需求。要指导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根据“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的要求区分劳务工程量和机械工程量,专门设置章节对项目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进行测算,科学论证工程建设的务工岗位设置、用工数量和工时、岗前技能培训人员数量等,逐项测算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额度,并在项目概算(预算)表中对每项具体工程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及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予以单列。
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编报2022年财政以工代赈任务建议计划并开展前置性审查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对各地市储备的以工代赈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选出一批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就业效果明显、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较高的以工代赈项目,形成项目清单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在下达计划任务时予以明确。各县(市)要根据项目清单(见附件2),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要按照《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压紧压实县级发展改革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村委会等相关主体的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
四、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履行项目规划选址、用地、环评和可研报告(实施方案)批复等前期手续,加快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符合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相关要求的,要尽量简化或合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不招标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磋商或村民自建等方式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作为业主单位的,要鼓励以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由村体经济组织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等,采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自主组织当地群众开展项目建设。
五、扎实开展群众务工组织。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要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编制群众务工组织方案,明确务工组织领导、务工岗位设置、务工管理、务工监督、岗前技能培训等工作任务。业主单位要与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组织动员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单位要及时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并做好务工考勤、台账登记和岗前技能培训等具体管理工作。监理单位要把施工单位对群众务工的管理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
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各县(市)要在劳务报不低于中央资金15%的基础上,尽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发放比例,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按统一规范台账做好劳报发放登记,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弄虚作假行为。要督促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及时对劳务报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要督促监理单位要把劳务报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县级相关部门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七、积极拓展多种赈济模式。各县(市)要按照“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的实施模式,积极利用地方财政以及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创新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赈济模式,进一步丰富以工代赈赈济功能。
八、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要对照《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围绕项目前期工作、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落实、项目规范管理、资金安全使用、赈济模式拓展等开展常规性和机动式监管,确保以工代赈“赈”的政策作用落地落实、资金项目管理规范高效。我委将通过定期调度和实地指导,适时对各县(市)以工代赈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
附件:1.咸阳市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
2.咸阳市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项目清单
3.咸阳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
咸阳市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
序号 |
市县 |
中央财政分县规模 |
其中:最低应发放劳务报酬 |
计划带动就业人口规模(人) |
主要建设内容 | |
咸阳市 |
1650 |
247.5 |
354 |
|||
1 |
彬州市 |
400 |
60 |
86 |
新建道路4.1公里,修建4.2公里排水渠,新建污水管网4.2公里。 | |
2 |
淳化县 |
400 |
60 |
86 |
新建道路6.1公里、宽4米。 | |
4 |
礼泉县 |
450 |
67.5 |
96 |
新建道路4.6公里,修建排污管网3.6公里。 | |
5 |
三原县 |
400 |
60 |
86 |
新建道路4公里,修建排水渠8.3公里。 |
附件2
咸阳市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项目清单
序号 |
县(市)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汇总 |
1 |
彬州市 |
永乐镇永乐村道路工程 |
建设长约1.2公里、宽4.5米通组路一条,修建4.2公里排水渠。 |
2 |
彬州市 |
水口镇黑小麦产业园道路硬化工程 |
硬化产业园区道路2000米,硬化种植基地产业道路5000米。 |
3 |
彬州市 |
北极镇七甲村至北极镇龙门村通村雨污水工程 |
新建通村路雨污水管网2公里。 |
4 |
三原县 |
山西村、东毛村道路工程 |
硬化道路4公里、宽3.5米。 |
5 |
三原县 |
大门村、庙张村排水工程 |
新修U40排水渠8300米。 |
6 |
淳化县 |
车坞镇何村村组道路工程 |
新修村组道路2.1公里、宽4米。 |
7 |
淳化县 |
城关街道办辛店村道路工程 |
新修村组道路4公里、宽4米。 |
8 |
礼泉县 |
任池村道路工程 |
修建景区步游道1公里、宽1.5米。 |
9 |
礼泉县 |
烽火镇烽火村修建排污管网街道提升工程 |
修建排污管网1.6公里,村内街道提升改造1.6公里。 |
10 |
礼泉县 |
西张堡镇白村道路工程 |
修建道路2000米,排污管网2000米。 |
附件3
咸阳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提前批)
专项(项目)名称 |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 ||||||
主管部门 |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年限 |
2022年 | ||||
资金金额(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6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5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目标1: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 目标2: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就业技能。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家级乡村重点帮扶县 |
|||||
省级乡村重点帮扶县 |
1 |
||||||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以及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地区 |
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群众务工收入 |
≧247.5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条件改善程度 |
有所提升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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