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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咸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一)

时间: 2026-06-10 11:46:04
来源: 市发改委价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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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委拟于20267月上旬召开咸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调整咸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2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共10(含1名低保建档户消费者)。采取网上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名额不足时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推荐。其中1名低保建档户消费者由市民政局推荐。

2.经营者2名。由市教育局推荐。


3.利益相关方2名。由市教育局推荐。

4.专家学者1名。由市发改委聘请。

5.人大代表1名。由市人大常委会推荐。

6.政协委员1名。由市政协委员会推荐。

7.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5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各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5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2名。

、消费者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

1)咸阳市户籍常住居民;

2)年龄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公正、公平、如实反映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二次公告中,需公布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低保户消费者与其他消费者一并公告,不单独注明);

6)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2.需提交资料。

1)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2.需提交资料。1)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2)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学生证等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公众报名,报名时间至620日止。

报名方式:传真、邮寄、电子邮件任一种。

1)联系电话:33210901(传真)

2)邮寄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65号市发展改革委价费科收(仅限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达)邮编:712000

3)电子邮箱:xysfgwjghsfglk@shaanxi.gov.cn请注明(个人实名)听证会报名

、媒体记者报名

欲到听证会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需提交听证会记者报名表(见附件3)和记者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时间至620日止。

报名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联系电话:33210901(传真)

电子邮箱:xysfgwjghsfglk@shaanxi.gov.cn(请注明媒体记者报名

、相关事项

(一)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填报。

(二)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等听证相关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向社会公告。

    附件:1.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

          2.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3.听证会记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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