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紧扣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主线,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围绕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非电煤炭消费控制、能源结构调整、中省节能资金争取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现将全年情况报告如下。
一、约束指标完成情况
(一)能耗指标:202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5%(全口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规上非电控煤指标:2025年度全市规上非电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不含原料煤)187.59万吨,较年度目标减少72.39万吨,完成全年控煤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我委年度重点工作与领导班子履职评价,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年研究生态环保工作6次,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科室、时限节点与闭环管理要求。二是深化政策引领。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系统谋划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任务,压实压紧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狠抓督察整改。对照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建立发改领域整改台账,涉及1项整改问题已整改销号,并健全长效管控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持多能互补,推动能源供给结构调整。一是实施集中式分布式并举,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2025年共争取建设项目14个,装机容量117万千瓦。大力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年底,保障性并网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6个,装机容量91万千瓦。同步有序推进“光伏+清洁取暖+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组织召开全市 “光伏+清洁取暖+和美乡村”试点项目观摩暨示范建设动员会,强化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累计建成示范村项目9个,并网装机规模8.2兆瓦。全市非化石能源累计装机规模达436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重64%,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二是紧扣发展需求,超前布局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对照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指标,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定期跟踪督导。2025年全年共建成公共、专用充电设施2543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54.5%。目前已全面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充电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三是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我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开展专项抽查,共检查充电站27个,排查发现问题111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三)采取多措并举,巩固清洁取暖成效。一是动态调整改造户数。严格落实省级农村清洁取暖“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工作要求,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全市农村清洁取暖补贴户数动态调整的通知》,部署12个县市区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动态更新工作。2025-2026年采暖季,我市录入陕西省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在线平台的农村清洁取暖生效户91.8561万户,较上一采暖季新增9.35万户,我市关中片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8%以上。二是形式多样加大政策宣传。我委会同咸阳日报社、咸阳电视台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清洁取暖工作专题采访,在咸阳发布、咸阳电视台等平台多角度报道清洁取暖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和利好。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综治网格员、专职巡查网格员、村干部3支队伍作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三是部门联动形成督导合力。牵头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多次赴各县市区开展清洁取暖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围绕清洁取暖设施运行保障、补贴资金足额到位、群众政策知晓率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清洁取暖工作落实落地。
(四)强化节能监察,不断提升能效水平。一是聚焦全市58户重点用能单位及高耗能行业,严格核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落后工艺设备淘汰、节能审查落实等情况。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压紧压实能效约束责任,推动全市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二是坚持常态化现场监察与在线监测相结合,依法依规查处超限额用能行为。以先进能效为标杆,系统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引导企业对标达标、争创能效标杆。同时,推动重点用能企业稳步提高绿电消费比重,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五)压实责任主体,严控非电煤炭消费。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我委联合统计部门对全市规上用煤企业进行摸排,摸清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现状,为制定全市控煤工作方案夯实基础。结合调研实际,及时研究出台全市控煤工作方案,根据各县市区产业结构特点,制定分县市区规上非电力用煤控制目标和措施清单,印发《咸阳市2025年规上非电力工业煤炭消费控制工作方案》,将全市控煤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动态监测。我委会同统计部门建立全市规上企业控煤工作动态监测机制,对非电重点用煤工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分析、定期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定期通报全市规上非电行业控煤工作进展情况,对控煤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控煤工作不力、煤炭消费不降反增的县市区及时发函提醒。截至目前,已累计印发工作通报5期。
(六)统筹项目建设,加大政策资金保障。2025年,我市共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7400万元,分别用于三原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一阶段)工程5000万元、武功县贵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400万元。其中,三原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一阶段)工程建成后,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城镇污水处置能力;武功县贵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2600吨/年。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污染治理方向项目4个,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2.51亿元,为全市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三、存在问题
产业结构偏重态势尚未根本扭转,传统高耗能行业占比依然偏高,绿色低碳转型压力较大。部分企业节能降碳内生动力不足,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不够均衡。能耗双控与碳排放管控精细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新能源发电。深入实施“光伏+清洁取暖+和美乡村”项目,切实做到惠民增收,持续改善农村空气质量。
二是持续拓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充电设施大功率改造,加大乡镇、农村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年底前完成1300个充电设施建设任务。
三是不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强化节能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深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指导企业做好项目谋划和包装,不断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积极争取中省政策性资金支持。
四是全面提升绿电消纳能力。严格落实用能预算管理制度,聚焦新能源项目建设与推广,引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优先采购使用绿电,拓宽绿电消费场景、提升绿电消费占比。对承诺通过购买方式承诺使用绿电的企业,须在项目投产前足额完成绿电承诺指标;未按要求落实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五是严控燃料用能降能耗增速。严格压实企业节能降耗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用能全过程管控,动态跟踪燃料压减落实情况,综合采取错峰生产、压减负荷等措施,确保燃料用煤压减指标全面完成。
六是系统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持续抓实政策宣传、资金拨付、设备运维、责任压实、用能保障等重点任务,推动清洁取暖工作高质高效落实,切实保障群众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用得安心。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