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9〕69号)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1日。依据原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咸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咸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际,我委对《咸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6日。
联系人:丁立平 李阳 电话:33210901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65号
邮箱:xysfgwjfk@qq.com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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