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改新闻 > 价格工作 > 正文

咸阳市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通告

时间: 2026-04-24 15:07:43
来源: 市发改委价费科
作者:
责任编辑: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陕西省成品油价格调整通告》,2026年4月21日24时起西安0号柴油价格调整为9445元/吨(8.03元/升)。根据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咸发改价费〔2023〕11号),我市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为0.01元/人千米,燃油附加费应单独收取。从发文之日起7日内执行。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